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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来源: 青海安全教育网 发布日期: 2022-06-30 07:22
    省安全监管局在海西州宣贯“安监系统窗口服务

   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,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,充分尊重民族特点和风俗习惯,尽力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,根据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《省直单位窗口服务行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行动方案》的要求,省安全监管局及时向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印发了《青海省安监系统窗口服务行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行动方案》,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紧紧围绕《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》确定的重点工作、阶段任务、时限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落实安监系统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,经常督促检查,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。

    629,省安全监管在海西州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,就安全监管领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进行了宣贯。一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,为各族群众提供高效、便捷、优质的服务,这既是安监系统提升服务质量的创新方式,也是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的重要举措,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安监系统管理人员、从业人员在民族政策、民族知识方面的教育,深刻认识在安全监管、行政许可、行政执法等服务中体现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性,将民族团结纳入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参与窗口单位创先争优范围,教育和警示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。二是探索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安全监管模式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作为坚持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的平台,努力探索和创新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,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服务水平。三是严防违反民族政策的不良行为。针对安全监管工作直接触及生产一线的各民族职工,特别是在行政执法、事故调查等环节,要以科学严谨、实事求是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,客观公正的对待生产经营单位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,坚决制止违反民族政策、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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